创业本来就是参与市场激烈竞争的过程,就是你死我活的,人人都去创业了,谁来当用户呢?把极少数人才具有的生存能力,搞成“万众”都去尝试一把,当然可以,这就意味着万众里的九千九都要去当炮灰,能熬出来的成功创业项目是不变的,但是参与竞争的基数大了,炮灰比例也就不好控制了。
我以前还以为微博上那几个段子手公司在内容创业界是无人不知的换个问法,新媒体时代,什么最重要?流量吗?粉丝吗?分发平台吗?内容生产能力吗?这些似乎都很重要,但要说最重要的——我认为其实是注意力,新媒体时代的信息太冗余太碎片了,对注意力的争夺才是关键。
被混淆的概念 简单的“二分法”总是直接而有煽动性,但事实的本质却被忽视了。 市场上假货充斥,“我印象特别深,当时周星弛的《长江7号》,那个七仔,我们跟正版合作要700多元,我们家门口地摊卖7块多,一模一样的。